保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范与倡导第八条有效公民应当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尊重和爱护国旗,正确使用国徽,规范地奏唱、播放和使用国歌。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