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章 职责与活动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指导学校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红十字事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