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废止,批准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