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第八十一条有效社会公众就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接处警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反馈当事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7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