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提供有关情况或资料,不得阻挠。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出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