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第三章 税收协助第二十二条有效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和车船等权属登记,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合法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依法不予办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