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履行职责到下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新的专门委员会为止。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