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六章 江南水乡文化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支持在示范区开展江南水乡文化相关文艺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开发,共同策划品牌主题推介活动,培育示范区江南水乡文化品牌。支持在示范区合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推进与国际、国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等的文化交流和项目合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