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二条有效会议各项表决,由主席团决定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以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弃权。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