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有关专门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实施效果的检查、总结和调研,发现法规在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应当提出修改、废止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