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本省健全法规政策男女平等评估机制。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权益,必要时开展男女平等评估。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