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救济措施第四十六条有效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应当给予帮助,按照相关规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被救助妇女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应当一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5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