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效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渔业水域环境状况及水产养殖病害疫情。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