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发展第九条有效自治县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积极申报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诊疗项目、民族药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