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黄河三角洲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予以补偿。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采用资金补偿、产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鼓励社会资金设立市场化运作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金。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