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第八章 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第七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区域内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资源,统筹黄河文化遗产、水景观和水工程等,培育黄河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打造黄河文化旅游品牌,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黄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推动本行政区域文化旅游发展。黄河流域旅游活动应当符合黄河防洪和河道、湖泊管理要求,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