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布局高耗水、高污染或者高耗能项目。

黄河流域煤炭、火电、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应当开展清洁生产,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