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南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