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以及其他计划免疫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计划免疫预防接种的,应当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接种,必要时可以强制接种,并处以三十元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