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拒绝、阻碍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