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和培肥地力。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兴修水利,增施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