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第三十条有效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出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名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通过。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