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三章 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准备工作第十四条有效提出常务委员会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