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的机关、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