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七章 国际交流第四十七条有效本市支持依托长城历史文化、葡萄酒文化、昌黎地秧歌民俗文化等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动漫游戏和电子竞技等文化产业项目,利用博物馆、音乐厅、开放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举办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