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六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长城、滨海核心旅游资源,创建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建设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