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六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七条有效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围绕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加快项目建设、开展品牌创建、丰富产品供给,促进旅游与文化、康养、体育、教育、农业、工业等产业融合,推动旅游消费提质扩容,加速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