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化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旅游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无偿提供交通、气象、食宿、安全、客流预警、应急救援、消费警示、投诉以及矛盾化解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