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建设应当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服务环境,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简化行政审批和办理程序,依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入多元化经营主体,推动国际旅游综合接待体系建设,增加有效服务供给。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