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有效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