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