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一节 审查方式第十八条有效人大常委会采取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专项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