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推行建筑工业化,逐步实现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装配。建筑工程的门、窗、墙板等非承重构件应当使用预制构配件。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