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海洋牧场,是指在特定海域,通过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立体养殖等措施,构建或者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栖息或者避敌所需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

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