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