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会展业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举办单位随意变更会展活动地点、时间、内容或者扩大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