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支持建立会展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举办单位、参展单位选择会展场馆以及展区搭建、物流运输、会展广告等服务提供便利。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