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三条有效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