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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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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

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投诉;意见建议被采纳的,可以给予表扬、奖励。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3日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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