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应当推行一户一表,鼓励使用节水型器具。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