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第五十三条有效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餐饮、水上娱乐、宾馆等单位以及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场所,应当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