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平安村、平安社区建设,推进城乡标准化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