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抵押第二十六条有效抵押人以已出租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