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五章 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仪器设备、服务设施、培训场所及试验、示范基地。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2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