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第九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后,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研判暴雨可能引发的灾害风险,并依照法定职责发布本行业预警信息。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