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十七条有效侵占、破坏汉调二黄艺术史料、实物、建筑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