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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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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

第十七条

有效

侵占、破坏汉调二黄艺术史料、实物、建筑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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