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第八条有效除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外,市、村寨所在地的县消防救援机构在村寨消防工作中还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牵头开展消防工作,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消防工作情况;(二)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并依法进行监督;(三)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四)提供火灾风险提示、消防安全咨询、隐患整改指导等便民服务。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