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章 申报与确定第十九条有效历史建筑由城市、县人民政府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