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第六十九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