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法规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有效

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